2025年2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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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临政工出【2023】35号年封测60亿颗芯片及配套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杭临环评审〔2025〕11号 | 2025.2.6 |
2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临政工出【2022】4号年产3亿人份试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杭临环评审〔2025〕12号 | 202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