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 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新型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有限公司(大洋厂区)现有厂区东北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采用企业自主研发工艺,新建1个催化剂车间及相应配套、辅助工程,建设催化剂生产及回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催化剂198吨及回收催化剂21.75吨,包括年产铜基催化剂72吨,镍基催化剂40吨,钴基催化剂60吨,铁基催化剂20吨,贵金属基催化剂6吨,另外铜催化剂回收量20.5吨,钯催化剂回收量1.25吨。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气:①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工艺,酸性废气采用“除尘+碱喷淋+水洗”或“碱喷淋+水洗”工艺,碱性氨废气采用“酸洗+水洗”,后通过DA014排气筒排放;工艺硝解废气采用“水吸收+氧化塔+二级碱喷淋+TO炉脱硝”处理后通过DA009排气筒排放。 ②根据废气产生途径,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年排放粉尘0.220吨、氮氧化物0.174吨、VOCs 0.026吨。 2、废水:①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②本项目废水处理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处理思路。 ③涉重废水:设计处理能力110m3/d,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送至综合废水处理站的三效蒸发+膜处理系统处理。 ④综合废水:铁催化剂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工艺后,和其余废水一起依托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站1套,设计处理能力800m3/d,采用“混酸化+厌氧生化+混凝沉淀+A/O生化+SBR”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年排放COD 0.938吨、氨氮0.094吨。 3、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应优先选用变频调速装置,风机应优先选用宽叶片、低转速的低噪声风机。 ②对机泵等类的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③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可采取安装消声器等适当的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④此外,管道与振动设备的连接由刚性连接改为弹性连接,避免机械设备激发管道振动。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①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库1座,面积分别约30m2,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可满足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渗要求。废盐依托现有500m2的危废暂存库。 ②各类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③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危险固废的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以实现对其产生、转移、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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