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工程建设用地已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103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同时,做好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
特此致函。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月23日
附件:浙自然资厅函[2025]84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