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建议予以废止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现就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
附件1:建议予以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2:起草说明
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
联系人:邵杭霞
电话:0571-******
电子邮箱:******
******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