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有限公司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
******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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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七层和八层厂房,合计面积1650.92m2,并购置研发设备,检测仪器,实施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从事润滑油和润滑脂的产品研发和性能测试,不涉及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
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
联系电话:0571-******(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邮箱:******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