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净水厂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一)
2025-02-07
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A************001291)
(封面)
项目名称:仁和净水厂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一)
******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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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
仁和净水厂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一)
(项目编号:A************001291)
致各投标单位: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提议内容,统一作出以下回复。
1、问:在招标书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5.2.2、技术、资信分(70分)资信分(20分)第2项有关资产负债率的评分标准。招标书要求:“企业资产负债率(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23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中列报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从低到高进行排名(负债率相同的为同一名次),排名第1的得2分,排名第2的得1.5分,排名第3的得1分,排名第4~第10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 。资产负载率只是反应企业财务健康情况的指标之一,在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资产负债率均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本项目标的并没有直接相关性;同时,按名次确定分值,也无法客观区分投标企业的真实情况。建议取消该项评分标准,或按照一定区间来确定分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仁和净水厂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一)(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中投标人和中标人分别应提供的资料不明确,列举如下:
我司按照内容理解,该二次设计应是中标人提供,但招标文件中写的是投标人。招标文件中还有多处此类情况出现,请进一步明确投标人和中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答:二次设计由中标单位提供。
3、问:化学螺栓是否接受采用植筋胶+螺杆的形式,还是必须采用化学药剂(化学胶)+螺杆?
答:设备固定用基础螺栓采用“植筋胶+螺杆”和“化学药剂(化学胶)+螺杆固定方式均可。
4、问:招标文件P49页及P181页等处明确提出招标文件的功率要求为参考,由厂家在满足设计工况要求的前提下选型,而招标文件在与设备选型相关的功率和直径可能参考某一家品牌标准配置做出大于或小于某数字的精确要求(详见下表),可能对其他品牌有排他性。
其中招标文件P275 、P300、P301、P305、P316-317、P332、P339、P362、P368、P376、P602页:
P275页 排沙系统
101-C-3M-01~02 | 气提风机 | P≤5.5kW |
P300-301 潜水离心泵
名称 | 综合废水池放空泵 | 移动排污泵 | 生反池排空泵 | 隔油间潜污泵 | 拦截沟排水泵 | 集水坑潜污泵 | 加药间集水坑潜污泵 |
电机额定输出功率(KW) | ≤37 | ≤3 | ≤9 | ≤3 | ≤5 | ≤5 | ≤3 |
P305潜水离心泵(出水泵)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安装位置 |
104-4M-01~03 | 出水泵 | N≤132kW | 套 | 3 | 2用1备,全变频 | 出水泵房 |
P316潜水搅拌器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安装位置 |
102-01M-01~04 | 厌氧区潜水搅拌器 | D≥580mm | 台 | 4 | 配套起吊装置 | 生反池 |
102-03M-01~02 | 脱氧区潜水搅拌器 | D≥400mm | 台 | 2 | 配套起吊装置 | 生反池 |
102-04M-01~04 | 选择区潜水搅拌器 | D≥580mm | 台 | 4 | 配套起吊装置 | 生反池 |
102-05M-01~04 | 后缺氧区潜水搅拌器 | D≥580mm | 台 | 6 | 配套起吊装置 | 生反池 |
P317页潜水搅拌器
设备名称 | 潜水搅拌器 |
安装地点 | 生物反应池厌氧区、脱氧区、选择区、后缺氧区 |
叶轮直径 | ≧400mm/580mm |
电机额定轴功率 | ≤10kw |
P323页 潜水推流型搅拌机
设备编号 | 102-02M-01~16 |
叶轮直径 | ≧1600mm |
电机额定轴输出功率 | ≧3.1kw |
P339页 磁悬浮鼓风机
序号 |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1 | 106-1M-01~03 | 磁悬浮鼓风机 | P≤300kw |
2 | 106-2M-01~04 | 磁悬浮鼓风机 | P≤240kw |
P362页 潜水搅拌机
设备名称 | 潜水搅拌机 |
安装地点 | 储泥池 |
电机额定功率 | ≥5.5kW |
P368 离心浓缩脱水一体机
离心机的转鼓内径≥700mm,长径比≥4。
P376 污泥输送及储存系统技术要求
设备编号 | 名称 | 规格 |
105-9M-01~02 | 柱塞泵液压动力站 | P≥55kW |
P602 系统管理功能
整机运行功率:≤54W;
功率和直径具体数值均为每个厂家根据招标设计工况要求的选型结果,每个厂家的设备效能不同、标准配置不同最终选型的数值可能与招标要求的数值偏大或偏小,
例如招标要求电机功率≥3.1kW,D≥580mm而A品牌选型结果为3KW,D=575mm;B品牌选型结果为2.9KW,D=600mm;但是A、B厂家的电机能效都很高,设备结构更先进,产生的实际效果均优于设计工况要求,A或B的选型实际优于招标文件;如果去满足招标要求电机功率≥3.1kW,D≥580mm,或许A及B品牌的选型为电机功率=5kW,D=700mm,这样能耗更高、造价更贵,也可能因为设备选大了造成流速过快损坏设备;
故建议在满足招标要求工况前提下,对设备选型中功率和直径等详细参数中有大于或小于具体数值的限制要求,均改成参考功率和参考直径;
答: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中设备功率均为参考功率,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招标文件第34、35页资信评分细则3、4、5、6中要求提供2023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完整版的财务审计报告页数太多,是否致提供关键页即可?
答:投标文件中可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关键页复印件,完整版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须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问:招标文件第3页所需的资格业绩和招标文件第36、37页资信评分细则7、8所需的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清单页过多的情况,是否仅提供业绩合同的关键页即可?
答:投标文件中可提供业绩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完整版的业绩合同原件须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7. 问:招标文件第30页技术评分细则1中要求“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检测报告等)必须提供,否则视作无法响应”,同时在细则1中要求“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采购需求中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则无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相关要求如下截图,此两点存在矛盾,是否可以理解为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的设备无需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的设备无需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8、问:招标文件未涉及关于制造商授权的相关事宜,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答: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
9、问: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品牌的制造商授权书,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建议业主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投标品牌的制造商授权书。
答: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
10、问:标书中的描述如下:
图1
图2
根据表格标书表格中(图一)显示,离心机的处理能力为130m3/h,绝干泥量为0.8tds/h,换算后进泥含固率约为0.62%。
根据文本描述中(图二)显示,离心机的处理能力为130m3/h,进泥平均含固率为0.82%,换算后绝干泥量约为1.066tds/h。
招标文件中,关于离心机有两处描述有冲突,请明确以上数据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人保证设备选型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出泥含水率要求和污泥产量要求。
11、问:招标文件第【60】页第【29】条将“福斯麦FSM”列为推荐品牌。经查证:- “福斯麦”为德语品牌“FSM Frankenberger”的非注册音************集团官网及中国商标网******集团无股权、授权关系的企业,通过注册“福斯麦”中文商标或使用“FSM”缩写混淆品牌来源,涉嫌仿冒行为。建议将******集团授权文件或原厂生产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问:招标文件未******集团或其授权工厂生产)。现有表述可能允许投标商通过采购散件组装、贴牌代工等方式规避技术标准,导致设备质量风险。建议要求设备必须为FSM Frankenberger原厂制造(提供原厂出厂证明、海关报关单及质量追溯编码),不接受第三方组装、贴牌或散件改装产品。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问:招标文件P377页中:j. 投标人提供的柱塞泵应采用国际著名品牌产品。该设备的制造厂家应有不少于10年生产同类产品的经验,具有至少5个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国内工程实例,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其中证明材料是否为合同和业主证明,且在合同和业主证明文件中需列明具体设备,必须包含柱塞泵及料仓?(2)一家企业从成立到研发再到产品更新迭代成熟,需要十多年的时间打磨,建议不少于10年生产同类产品经验改为不少于20年更为合理?(3)不同工况的污泥需采用不同的柱塞泵结构及料仓防破拱装置,所以运行三年以上的工程案例,是否需明确为污水处理厂的工程案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问:招标文件P131页57项中微波污泥浓度计Valmet、东芝、美卓、柯麦斯,目前知名品牌E+H也有此款产品,且已广泛应用在污水厂中,是否可以在品牌表中增加 E+H。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问:招标文件P31中:主要设备制造商综合能力:
①投标人所投“出水泵”设备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应用于市政污水厂(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②投标人所投“磁悬浮风机”设备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应用于市政污水厂(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③投标人所投“离心脱水机”设备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应用于市政污水厂(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④投标人所投“紫外消毒”设备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应用于市政污水厂(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鉴于上述描述,招标文件P377页中:j. 投标人提供的柱塞泵应采用国际著名品牌产品。该设备的制造厂家应有不少于10年生产同类产品的经验,具有至少5个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国内工程实例,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的工程实例,是否也指的是在中国大陆应用于市政污水厂(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可由设备厂家的授权生产合作商提供,是或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仁和净水厂的进水总变化系数Kz值按1.526设计,投标人在设备选型时须满足该系数要求。
2025年2月7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问:招标文件P31中:主要设备制造商综合能力:
①投标人所投“出水泵”设备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应用于市政污水厂(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②投标人所投“磁悬浮风机”设备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应用于市政污水厂(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③投标人所投“离心脱水机”设备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应用于市政污水厂(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④投标人所投“紫外消毒”设备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应用于市政污水厂(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鉴于上述描述,招标文件P377页中:j. 投标人提供的柱塞泵应采用国际著名品牌产品。该设备的制造厂家应有不少于10年生产同类产品的经验,具有至少5个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国内工程实例,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的工程实例,是否也指的是在中国大陆应用于市政污水厂(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可由设备厂家的授权生产合作商提供,是或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仁和净水厂的进水总变化系数Kz值按1.526设计,投标人在设备选型时须满足该系数要求。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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