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HZFCG2024-2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政钉余杭基层工作台建设(综合办公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和招标公告开评标时间。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备注 |
1 | 更正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投标价格分为20分。 | 投标价格分为10分。 (评分细则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 根据《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第九条政务信息系统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因价格分调低,故同步调整评标办法中其他相应分值比重。 |
2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3 | 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予以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版为准。
2、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4号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龙为超 联系方式:0571-******
质疑联系人:吴翠莲 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办公楼3幢2单元(整幢)。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海丽 联系方式:0571-******
质疑联系人:单成燕 联系方式:057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