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焚烧系统二燃室
浇注料更换及部分设备本体和浇注料修复项目的
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焚烧系统二燃室浇注料更换及部分设备本体和浇注料修复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JDBWCG2023-119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7月24日
五、补充理由:
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增加相关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
六、更正事项:
1、在招标文件第11页“十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增加以下内容:
D、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单独包封递交);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无需提供此项);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缴纳近一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无需提供此项);
资格审查文件注意点:
1、已经在浙江省供应商库注册的且上传了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料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备查文件原件,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外网上能够正常查询;
2、非浙江省供应商库注册单位或未上传相关资质证书的单位需随身携带相关原件备查(无需密封入资格审查文件内);
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及备查原件的,按未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处理。
以上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单独密封成1包,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外包封封面格式参考“附件十二(2) ”)”。
招标文件中涉及“资格审查文件”的相关条款的修改,具体详见附件。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原“2023年8月15日17:00时前”现延迟至“2023年8月27日17:00时前”。
3、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原为“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16日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3号开标室(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现改为“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28日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3号开标室(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开标时间及地点原为“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8月16日9:00时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3号开标室开标(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三楼)”现改为“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8月28日9:00时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3号开标室开标(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三楼)”。
其他内容不变,请遵照执行!
七、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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