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4-76-A | ||||||||||||
二、合同名称:灵宝市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品采购项目 | ||||||||||||
三、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4-76 | ||||||||||||
四、项目名称:灵宝市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品采购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农村局 | ||||||||||||
地址:灵宝市尹溪路北段 | ||||||||||||
联系人:伍雷刚 | ||||||||||||
联系方式:****** | ||||||||||||
******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微型 | ||||||||||||
地址:灵宝市长安路东段 | ||||||||||||
联系人:索世豹 | ||||||||||||
联系方式:******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578000 元 | ||||||||||||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1、保证所提供货物完全符合报价文件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产品在本年度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2、根据甲方提供的防治时间、地点要求,提前做好药剂、植保无人机、车辆、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 3、按农业技术部门的用药建议,使用植保无人机进行统防统治作业:确保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对因作业不当或失误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承担植保无人机作业安全责任,作业时应确保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或产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服务后,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若超出合同的约定防治面积,不予追加防治费用。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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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2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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