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第4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富农〔2022〕136号)《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22年度农田建设配套设施及小型农田水利第一批项目的验收意见》和省市有关批复文件规定,拟拨付“2021年上官乡四堡村凤坞粮食功能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6102万元。现对项目资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3天(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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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富阳区农田建设配套设施项目清算资金表
******农村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
2021年富阳区农田建设配套设施项目清算资金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立项年度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建设内容 | 项目进度 | 总投资 | 总补助金额 | 已补助金额 | 本次补助金额 | 已拨资金占比(含本次)(%) |
1 | 2021年 | 2021年上官乡四堡村凤坞粮食功能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上官乡四堡村 | 杭州富阳区上官乡芬芬家庭农场 | 烘干房 | 已完成审计 | 28.0128 | 22.4102 | 11.8 | 10.6102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