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集团
项目名称: ******集团变革提升行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集团变革提升行动 | 1 | 项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1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增强柯城主流媒体引领力和区域竞争力,赋能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我单位拟开展“深化改革‘融’出‘媒’好******集团变革提升行动项目采购。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引进省级主流广播电视媒体资源力量,聚焦柯城区重大活动、重点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等,开展蹲点调研、提升文化品牌、强化形象宣传、加强流量支持、深化人才培育,合作期一年。由于合作对象具有唯一性,本次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与******集团合作,由其全资子公司******有限公司承接,理由如下:
******集团是浙江省唯一省级广播电视媒体官方机构,是浙江省最具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主流广播电视媒体。其旗******居省级卫视第一阵营,是全媒体传播力、影响力最为强劲的头部卫视之一;******集团新闻宣传融合传播的主平台,新媒体矩阵粉丝数超过3500万,原创短视频全网播放量超过230亿,具有覆盖面广、流量大等优势;******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对外合作运营。
鉴于本项目专业性强、涉及内容多等特点,浙江省级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仅有浙江******集团一家,合作对象具有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综合上述原因,******宣传部经研究,决定申请对“深化改革‘融’出‘媒’好******集团变革提升行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宁围镇弘慧路399号1705-17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集团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系地址: 荷三路229号
联系电话: 0570-******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办公室
联 系 人: 蒋先生
联系地址: 荷三路行政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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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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