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选岗工作制度,推进“阳光安置”。结合工作需要,我厅起草了《浙江省计划安置退役军人网上选岗工作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14日前反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系人:朱晓俊,联系电话:0571-******,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83号。
附件:《浙江省计划安置退役军人网上选岗工作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2月5日
附件
浙江省计划安置退役军人网上选岗工作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全省计划安置退役军人网上选岗流程,更好地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升移交安置数智化服务水平。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制定计划安置退役军人网上选岗工作流程如下:
一、选岗对象
采取积分选岗的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二、选岗分值
1.转业军官分值:档案量化考核分值(以安置地审核为准)×规定占比(安置地标准)+文化理论考试分值(以省考成绩为准)×规定占比(安置地标准)计算综合分值。
2.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分值:服役表现量化分值(以军地核实为准)×60%+文化理论考试分值(以省考成绩为准)×40%计算综合分值。
三、选岗排序
根据计划安置对象档案量化考核分值或服役表现量化分值和文化理论考试分值计算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先后顺序依次递补的原则选取岗位,分数相同的,按安置地排序规则执行。选岗过程中,如遇自愿放弃的,其他人员依次递补进行选岗。
安置对象需在选岗倒计时结束前提交选取安置单位,提交成功后不得更改意愿。选岗后,工作人员现场逐一为安置对象办理岗位确认手续。如遇未选岗的,按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处置。
四、选岗流程
1.宣布计划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网上选岗规则;
2.简要介绍接收安置岗位计划情况;
3.宣读计划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名;
4.组织计划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网上选岗;
5.宣布网上选岗结果;
6.结合各地实际,举办相关安置接收衔接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要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各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安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安置对象综合分、岗位计划、选岗程序等相关信息公示工作,指导计划安置对象使用手机掌端操作选岗,因突发情况导致不能网上选岗的,应及时启动线下应急预案,确保选岗工作有序完成。
二要确保岗位信息准确。各地要搭建信息发布平台、畅通沟通渠道,组织召开接收安置单位负责人与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见面会,介绍单位工作岗位基本情况、收入待遇和安置对象专业特长等,增进相互了解,确保信息准确。
三要浓厚选岗现场氛围。各地要根据年度接收安置任务数,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网上选岗工作。选岗现场,应邀请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相关接收安置单位全程参与,有条件的地区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安置对象家属代表等参加选岗现场监督。选岗后,可采取献花、合影留念等方式浓厚现场氛围,增强安置对象归属感、尊崇感和自豪感。
六、其他事项
******组织部门安置的团级转业军官和采取志愿填报、双向选择、直通安置、指令性分配等方式安置的转业军官选岗办法另行规定。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