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千岛湖有巢国际酒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1-******
邮箱:******
******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关于《千岛湖有巢国际酒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杭环淳函[2025]11号 |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