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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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 | ******街道翙岗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街道翙岗村进行改建,年产一次性结扎夹50万组、医疗器械5000件。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9标准。 (二)废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含油金属屑、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