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农村局的委托,对莲都区农田氮磷流失原位监测点年度监测及监测点设施维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号
2.项目名称:莲都区农田氮磷流失原位监测点年度监测及监测点设施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244000.00
5.最高限价(元):244000.00
6.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莲都区农田氮磷流失原位监测点年度监测及监测点设施维修项目 | 1 | 项 | 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类型:服务 |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合格证书,认证项目须包含水质及土壤检测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线上发送;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2)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示:以上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或直接送达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提交以上资料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3月17日9:30(北京时间);
4.竞争性磋商地点:******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
(2)联系邮箱:******;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以不予接受。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0578-******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立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农村局
******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