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经西山村村民代表大会批准,现就2025年-2027年西山村环境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2025年-2027年西山村环境保洁项目(项目编号:Y************002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5年-2027年西山村环境保洁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类似卫生保洁服务的公司;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不设立报名环节,招标信息发布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投标人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北京时间: 2025年2月17日11时00分止; 余杭区径山镇龙皇路10号(恒胜实业)1号楼3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北京时间: 2025年2月17日11时00分; 余杭区径山镇龙皇路10号(恒胜实业)1号楼3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参照政府采购现行政策执行)。
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内(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有限公司(******街道智溢路金生科创园3号楼3楼)。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在本公告下方下载地址,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地址:******街道智溢路金生科创园3号楼3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余杭西山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地址:余杭区径山镇西山村委。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地址:余杭区径山镇龙皇路10号(恒胜实业)1号楼3楼。
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