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之江监狱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肉类、蔬菜禽肉类和副食品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SZJ-B******(浙建航招******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七、定标/成交日期:2025年1月13日
八、中标结果:
标项一
******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结算比例详见下表:
食材类别 | 中标结算比例 | 食材类别 | 中标结算比例 |
鲜肉类 | 88% | 水产及冻品类 | 90% |
蔬菜类 | 82% | 豆制品及湿面类 | 90% |
鲜禽肉蛋类(不含鲜猪肉、鲜牛肉) | 85% | 水果类 | 90% |
冻禽肉蛋及制品 | 90% | 干货类 | 90% |
第二中标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结算比例详见下表:
食材类别 | 中标结算比例 | 食材类别 | 中标结算比例 |
鲜肉类 | 85% | 水产及冻品类 | 86% |
蔬菜类 | 80% | 豆制品及湿面类 | 85% |
鲜禽肉蛋类(不含鲜猪肉、鲜牛肉) | 90% | 水果类 | 85% |
冻禽肉蛋及制品 | 85% | 干货类 | 85% |
******有限公司
中标结算比例为90%
******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建芳、叶建伟、樊理芳、章伟军、王美媛。
十、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事项: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金巧玲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胡姬璟 联系电话:0578-******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之江监狱
项目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联花路99号。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之江监狱纪检科
联系人:胡先生 监督电话:******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联花路99号。
采购人:浙江省之江监狱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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