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资环〔2023〕49号)《2025年浙江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任务申报指南》(浙林规〔2024〕37号)等规定,经过申报和评审等程序,现将通过评审的景宁县等12个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任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任务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局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并对异议情况进行核查。
联系电话:局规财处 联系电话:0571-******
局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571-******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310020)
******林业局
2024年11月20日
2025年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任务名单
任务类型 | 市县名 | 任务名称 |
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 | 景宁县 | 景宁县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 |
安吉县 | 安吉县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 | |
常山县 | 常山县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 | |
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 松阳县 | 松阳县象溪镇“江南药谷”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
兰溪市 | 兰溪市横溪镇林业共富综合体 | |
龙泉市 | 龙泉市屏南镇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 |
永康市 | 永康市舟山镇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 |
云和县 | 云和县重河湾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 |
瑞安市 | 瑞安市芳庄乡森林康养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 |
苍南县 | 苍南县矾山镇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 |
金东区 | 金东区澧浦镇花木共富产业园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 |
洞头区 | ******街道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