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復兴村朱桥村 | ******有限公司 |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现将租赁萧山区復兴村朱桥村的闲置厂房用作生产用房,总建筑面积1530平方米,其中一幢砖结构厂房约630平方米,用作印刷生产,另一钢结构厂房二楼约900平方米,用作储藏。搬迁项目投产后,产能不发生变化,仍为年生产加工高档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200万平方米、纸制品100万平方米、塑料包装品50万平方米。 | 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已在环评单位网站进行了全本公开。公示期间,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项目审批单位均未收到群众电话、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有关于项目的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废气收集后经过“经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装置处理后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指定的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4)噪声 合理安排布局,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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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萧山区临浦镇元宝山路1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